摘要
質檢總局批準61種國家標準物質
內(nèi)容
質檢總局批準61種國家標準物質
各直屬檢驗檢疫局,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,國務院有關部門,各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《標準物質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批準“氮中一氧化氮氣體標準物質”等61種標準物質為國家二級標準物質(見附件1),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物質目錄(見附件2),并統(tǒng)一編號,頒發(fā)“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”和“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”。
經(jīng)對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即將到期的標準物質進行復查,現(xiàn)批準“食品甜味劑山梨酸溶液標準物質”等8種國家二級標準物質(見附件3)換發(fā)“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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